一位高姓大媽聽朋友說吉林銀行利率高,為此她把自己的全部存款1000萬元人民幣存入該銀行。結果幾年后,她去提款時發現她的賬戶的可用余額為零,德才發現錢已被質押,質押期限為82年。
根據銀行的說法,高媽媽已簽署了一份抵押貸款委托書,將該筆款項放貸給一家房地產公司。而這筆借款人在申請貸款時提交了高媽媽簽署的公證委托書。
目前該案正在積極調查中,銀行表示這起事件可能涉及犯罪行為,并已向當地銀監會和警方報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