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一大媽因找不到停車位,直接開進陌生人的車庫停車,引起屋主的不滿和驚訝。
當屋主回家后發現車庫里有輛陌生車時,才發現這一情況,車庫門沒有被破壞,上面被留下了一張填寫有聯系電話的便條。讓他氣急敗壞地說:「把我家當成妳家的概念嗎?」
屋主聯系車主后,車主大媽又偷偷的來偷偷開走,這讓屋主感到十分無奈。
台中市派出所也表示,民宅屬于屋主的私人土地,擅自停入別人家的車庫,可能會觸犯刑法「無故侵入民宅」,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,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。此外,屋主也可找警方陪同拖吊業者拖車。
如果因為一時的貪圖方便,而吃上官司真的是得不償失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