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「超商浩克」朱姓男子日前大鬧超商遭員警用警棍連抽12下,引發執法過當爭議延燒,不過影片曝光後,外界質疑員警執法過當,知名球評、退休交通警員石明謹就嗆「警察跟流氓做一樣的事情,還可以領政府薪水好棒棒」。
紀綱老師也批評將警棍打到斷掉、未出手制止的員警可能連帶辦理,朱男的刑責包括毀損、妨害公務、傷害,本來就跑不掉,部分人提到「警械第4條」,紀綱駁斥,客觀情形是朱男手部動作已代表無攻擊之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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