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一名李姓屋主,20、30年前買了桃園龜山的一戶公寓,偶而在國外的女兒回家才會去住,結果住在樓上的一名張姓婦人,以為沒人的,竟然直接身體撞開大門,把昂貴的傢俱都全扔掉,還花28萬重新裝潢,而且一住就是11個月,直到屋主跟鄰居聊天,這才發現房子竟然遭人竊佔。
報警后,屋主氣得直接提告,但張姓婦人出庭時,供稱因為跟家人吵架,才離家出走,沒地方住看中樓下這戶,一住就是11個月。附近鄰居也都知道,但屋主不是她,桃園地檢署也依竊佔罪嫌,將她起訴,更要追討她霸佔房子11個月的租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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