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1年 何大海一家人東拼西湊了12萬元買下了這套房子。2018年,隨著經濟飛躍發展,房價一度飆升,政府的拆遷計畫也隨之展開。按照村裡的拆遷地價,何大海一家買下來的這棟房子,足足能拿到5000萬的拆遷款。這對于這個普通家庭來說,無異于是天上掉餡餅。而這個「餡餅」卻被原來的房東一家盯上了。原房東 于泊不甘心這一大把錢落到別人手裡,叫囂著要收回房子,還想讓何大海一家將所得的大部分賠償金給他。已經賣出去的房子,雙方已經簽了合同,理應歸屬于何大海一家,哪裡有收回的道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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