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存款1600萬,懷著誠懇的心參加婚友社,并認識了未婚妻。直到今年10月討論婚姻事宜時,未婚妻要求男方提供500多萬元用于籌備婚禮,并強迫男方買房登記在其名下。
男方恍然大悟,發現自己僅是一枚提款機,決定悔婚,并感嘆當初的求婚是多麼傻。男方列出了未婚妻的10大不合理要求,其中包括購買新房登記在女方名下,支付聘金108萬元、購買30萬元的黃金套裝,旅游度蜜月60萬元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