邱女士的房子,租給一個租客已經十年了。租客是十年前朋友介紹過來的,剛開始房租是每月3000元,合同也是一年一簽,約定按季度交付。邱女士:「前三年他還是都在交的,後來就斷斷續續的再到后面就沒有了,就說當時比較困難,等情況好一點他會給我的,我就相信了。」
經過計算,這些年王師傅一共拖欠了30多萬的房租,并且還給她寫下欠條。可前段時間,邱女士拿著欠條來找王師傅要錢時,卻發現對方早已不辭而別,只留下一屋子的衣物和日常用品。邱女士:「大概也就兩個星期不到的樣子。就一直聯系不上,打電話他都不接。」邱女士還是希望能見上一面,把這件事情處理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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